案例1 挖断干线光缆
“原以为挖断通信电缆只要赔钱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南乐县的梁某等人没有想到,就是由于这种不在乎的态度,让他们面临牢狱之灾。
2013年3月25日,驾驶员梁某在106国道冀豫交界至濮范高速立交段驾驶挖掘机施工。其间,他明知施工路段下方埋有通信光缆,但未注意到案发地附近的通信光缆警示标志。施工管理员王某和工段负责人刘某没有履行施工监督职责,致使梁某将此路段路京九通信光缆线路挖断,造成系统阻断。事发后,经濮阳市通信传输局统计,该段线路阻断造成损失上千万元。
不久前,梁某、王某、刘某三人因涉嫌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公诉至南乐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刘某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在被告知施工地点有通信光缆的情况下,明知继续施工可能造成通信线路被损的危害后果,但轻信可能避免,让梁某一人施工;梁某应当预见到继续施工可能会挖断地下所埋光缆,但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将通信光缆挖断。三被告人的行为共同导致通信光缆中断受损,危害了共安全,依法应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3被告人定罪处罚。法院遂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案例2 挖断国防光缆
近年来,全军军事通信设施屡遭人为阻断:有人在国防光缆线穿越的地方挖沙、取土、建筑、打井……军事通信设施承受过失破坏之“痛”背后,是部分民众军事设施保护意识的淡漠和缺失。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一个国家的全民国防观念,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安危,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保护好通信光缆这一与国防安全息息相关的军事设施,绝不仅仅是军队及国家机关的事,更是我们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
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增强国防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依法保护好军事通信设施,我们的通信才能更加畅通,国防才会更加巩固。
辽宁省大连市一名挖掘机司机清理一片绿化地时,将两根国防通信光缆挖断,导致部队重要通信保障活动受阻。2014年10月24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这起损坏军事通信设施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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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2013年5月14日清晨,沈阳军区某通信团多个台站的终端设备同时告警,相关仪器显示,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某处国防通信信号中断。该团某站值班员任际中经测试后初步判断:很可能是该处光缆因外力因素被阻断!随即,他向团作战值班室汇报了这一情况。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该团领导立即安排官兵奔赴位于大连市保税区的事发地域,现场排查故障。抵达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富岭村附近时,他们发现在埋有光缆的一片绿化地上,有一挖掘机正在作业。排查故障的官兵立刻控制现场,紧急叫停挖掘作业,并一边拍摄现场照片,一边拨打110报案。
现场测算发现,挖掘共造成两处国防光缆断点,间隔长度约100米。为尽快恢复通信,该团对两个断点同时展开抢修,并及时开展业务导通和线路迂回。当日15时许,断点接好,通信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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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该团正担负全军某重要科技项目和沈阳军区一项重大演训活动的通信保障任务。虽然该团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但此次阻断仍旧导致保障活动受到影响,并给该团造成了包括抢修费、恢复费在内的共计约60万元经济损失。
当天下午接到报案后,大连市二十里堡派出所刑侦队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取样,立案调查。该团及时为派出所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和反映事件经过的文字、照片等详细资料。
经多方审理查明,当天,雇主王金龙和王某未按照操作规范要求查看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是否铺设管道或者线网,便指使个体挖掘机司机陆某在绿地上开始施工。当日上午8时,陆某按照王金龙和王某指定地域,不顾周边“国防通信线路严禁挖掘、取土、钻凿、建房等施工”“保护国防光缆”字样的警示牌,径自驾驶挖掘机进行绿化清理挖坑作业,将埋于靠近沈大高速公路一侧绿化地地下的两根国防通信光缆挖断。
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金龙、王某、陆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后果严重,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王金龙因贩卖毒品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王某、陆某有自首行为,予以从轻处罚,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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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严厉打击破坏国防光缆行为!”结案后,法院相关人员介绍说,加强军事通信保护,重要的是在宣传、教育、维护等环节上下功夫,增强全民保护国防通信设施的意识。
不少群众获悉判决结果后表示,今后会倍加爱护国防光缆线路,一旦发现有人在光缆线路上挖井、挖沟、建筑、取土,或是有人盗割通信光缆、盗窃通信设施,会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驻军部队报告。
“保护光缆,人人有责!今后我们会积极配合部队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国防光缆的违法行为,惩处不法分子,为国防建设尽一份力。”大连二十里堡派出所领导说,他们已将此次案件有关事项通报给各驻地派出所,请其协助部队做好依法保护光缆线路、严厉打击破坏光缆行为的工作。
针对光缆线路经过市区、地方人员工程施工多的实际,该团印制保护光缆宣传画、宣传单,在线路沿途和闹市区向百姓进行护线宣传,同时还利用广播、条幅等扩大宣传范围。他们和当地通信运营商签订光缆互相维护协议,实行隐患信息共享;与大连有关部门合作加大巡护力度;聘请地方专家和律师积极协助部队依法维权。
该团还将相关法律条款制成小册子配发到每名巡线员手中,教育引导官兵认真履职依法维权,鼓励他们在巡线途中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国防通信线路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条 实施破坏军事通信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以破坏军事通信罪定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作战任务或者致使部队在作战中遭受损失的;
(二)造成部队执行抢险救灾、军事演习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的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部队行动,致使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三)破坏重要军事通信三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过失损坏军事通信,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条 过失损坏军事通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作战任务或者致使部队在作战中遭受损失的;
(二)造成部队执行抢险救灾、军事演习或者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的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部队行动,致使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如在您施工的时候,旁边看见了这样的光缆标石和宣传牌...
请注意,附近一定有叫“光缆”的东西,它们埋在地下,或架在空中。
光缆主要是由光导纤维(细如头发的玻璃丝)和塑料保护套管及塑料外皮构成,光缆内没有金、银、铜铝等金属,一般无回收价值。光缆是一定数量的光纤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缆心,外包有护套,有的还包覆外护层,用以实现光信号传输的一种通信线路。
它们是通信传输的载体,没有光缆,您现在就不能打电话、不能上网、不能看电视等等,它们是党、政、军、民通信保障的命脉。
因此,请您注意:
一、通信光缆线路上的警示牌、标石和护坡是保证光缆安全的重要设施,不能随意搬移或损毁。
二、不要在地埋通信光缆线路上方左右3米内开挖取土、建房、植树或其他建筑任何设施。
三、架空通信光缆下方左右5米内不可堆放柴草等易燃物品。
四、对架空通信光缆开枪打鸟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可能会触犯刑法。
五、光缆是由光导纤维材料制成的,里面没铜,没有任何回收价值。盗割光缆卖不了钱还会给国家通信造成严重损失,请不要以身试法。
六、在地埋通信光缆附件开沟、挖渠施工应事先与电信部门协商,共同维护通信安全。
七、请不要在光缆线路及附属设备上拴牲口、搭挂电力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