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菲尼特官方网站!
菲尼特

始创于2000年

专注光通信数据机房一站式解决方案
菲尼特就是光纤服务热线
400-800-5539
联系我们

    宁波凝网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电 话:400-800-5539
  • 地 址: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
        洞桥村复兴路工业小区4号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新闻

弱电工程结算的依据

时间:2020-06-24 16:25 来源:菲尼特编辑部 作者:Pheenet菲尼特 点击:
工程计算的依据
 
1、招标书:指业主或其委托单位发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说明、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
 
2、投标书:指我方为响应招标书而投出的并且已经中标的投标文件。
 
3、合同:指经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其内容与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合同组成内容一致。
 
4、设计变更:指由设计院开出的签字齐全并生效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其它文件。
 
5、委托单:指业主或其他单位开出的委托我单位施工的本标段范围以外工作的有效单据。 
 
6、联系单:指业主、设计院、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本单位就施工协调等方面开出的工程联系单。
 
7、施工方案及措施:指由我方编制经业主(发包方)、监理批准的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的方法和程序。
 
8、价格确认单:指根据合同规定或业主另行委托由乙方采购设备或材料时,必须经业主确认价格和数量的单据。
 
9、工程量签证单:根据合同和图纸实际情况,必须由业主及监理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据。
 
10、工程索赔:指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一般工程结算有四大块组成:
 
1、工程合同
 
2、设计变更
 
3、索赔
 
4、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项目经过设计,下一步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价格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支付依据。合同的计价方式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工程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双方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依照约定的总价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招标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或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差异超过某一约定的百分比之后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格,否则承包人不得要求变更总价。
 
2、调整总价合同:在报价及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中由于市场价格浮动引起工料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总价应如何做相应调整。
 
3、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内容分别填报分项工程的单价。(这是参考工程量,一般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