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运输管理
1. 电缆和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盘不应平放。
(2) 包装外表面及内部制品不得损坏。
(3) 应采取防止倾倒、受潮、腐蚀及强烈振动的措施。
(4) 运输或滚动电缆盘,电缆盘应牢固,且电缆应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不得损伤。
2. 电缆及其附件运抵现场后应按下列检查:
(1) 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以及附件、专用工器具、备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3) 设备铭牌、技术文件、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明及装箱清单应齐全。
(4) 设备及附件应无碰伤、擦伤、锈蚀和变形。
(5) 带电部分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夹杂物、变形或扭曲现象。
(6) 充油电气设备应无渗油现象。
(7) 充气运输的电气设备内应为正压,其压力为0.01 MPa-0.03MPa,干燥空气露点应低于-40℃。气体绝缘电气设备内的压力,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8) 密封垫、密封脂、清洁剂和润滑脂,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9) 电缆外观应完好无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10) 附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11) 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完好无损。
3. 电缆、附件及相关材料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储存场地地基应坚实。存放处应通风、干燥,且不得积水。
(2) 应有防止电缆终端损伤的措施。
(3) 电缆附件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储存、保管和保管期限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4) 充油电缆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 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变形。
(6) 防火隔板、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储存和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2 电缆导管的加工与敷设
1. 电缆导管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内壁应光滑,不应有穿孔、裂缝。潮湿场所明敷设或埋地暗敷设的钢导管壁厚不应小于2.0mm,干燥场所敷设的钢导管壁厚不应小于1.5mm。
2. 电缆导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2) 弯制电缆导管,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瘪,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 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导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剥落处应涂防腐漆。
3. 电缆导管的内径与穿入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
4. 每根电缆导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5. 电缆导管明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导管应安装牢固,不应受到损伤。
(2) 电缆导管走向宜与地面平行或垂直,并排敷设的电缆导管应排列整齐。
(3) 电缆导管支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3m,非金属管支点间距不宜大于2m。
(4) 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伸缩节应避开塑料管的固定点。
6. 电缆导管直埋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直埋深度不宜小于0.5m;电缆排管应有不小于0.2%的纵向排水坡度。
7. 电缆导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连接的两电缆导管的材质、规格应一致。
(2) 金属电缆管应采用螺纹接头连接或套管密封焊接方式,不得直接对焊;螺纹接头或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电缆管外径的2.2倍,且应连接牢固和密封良好;埋入地下的焊口应使用沥青漆防腐。
(3) 当采用金属软管和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固定牢靠、密封良好。壁厚2.0mm内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4) 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应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插接或套接连接部位应密封良好。采用热熔工艺应保证接口熔接紧密牢固。
(5) 玻璃钢电缆管间连接宜采用承插密封连接或套管套接,其连接工艺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6) 水泥管连接应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管箍应有防水垫密封圈。
(7) 电缆导管与桥架连接时,宜由桥架的侧壁引出,连接部位宜采用管接头固定;钢导管与产生振动的设备连接时,应采用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管过渡。
8.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柔性金属导管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可弯曲金属导管在现浇混凝土内敷设时,应采用重型及以上导管;在室外、潮湿场所或直接在土壤中敷设时,应采用防水型可弯曲金属导管。
(2) 柔性金属导管不得埋入地下、混凝土和墙体内。
(3) 可弯曲金属导管、柔性金属导管的防水层或外保护层应完整,不得破损。
9. 钢制电缆导管、非防水型的可弯曲金属导管和没有外保护层的柔性金属导管应可靠接地;钢管与金属软管、金属软管与设备间应使用金属管接头连接,并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10. 应在电缆的以下部位配置足够机械强度的电缆导管或加装保护罩:
(1) 进入建筑物、隧道,以及穿过楼板或墙壁处。
(2) 从沟道引至杆塔、设备和墙外表面处。
(3) 行人容易接近,距地面高度2m以下部分。
(3) 有载重设备经过的区段。
(4) 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部位。
3 电缆支架、桥架、竖井的配制与安装
1. 电缆支架、桥架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缆支架加工应平直、无扭曲。
2. 电缆支架、桥架的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变形。
3. 电缆支架、桥架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4. 电缆托架、支吊架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安装的电缆支架,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偏差不应大于5mm。
(2) 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
(3) 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偏差不应大于10mm。
(4)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和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
5. 钢结构竖井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0.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0.2%,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0.5%。
(2) 竖井全长电气导通性应良好,全长应不少于2点与接地网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应每隔20m~30m增设明显接地点。
(3) 竖井防坠落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电缆桥架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电缆桥架的外侧。铝合金桥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7.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以及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装置。
8. 电缆桥架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桥架上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9. 金属电缆支架、桥架和金属竖井全长均应可靠接地。
4 电缆敷设
1. 电缆敷设前的设施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防护设施与构筑物应符合第3.1.3条和第3.1.4条的相关规定.
(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应结束,人孔爬梯应安装完毕。
(3) 电缆施工通道应畅通,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应清理干净,盖板应齐全。
(4) 电缆沟道排水应良好,相关构筑物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隧道内照明、通风、爬梯等设施应满足施工要求。
(5) 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井内应设有集水坑,上盖箅子。
(6) 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导管、电缆井、交叉跨越管道及直埋电缆沟深度、宽度、弯曲半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7) 电缆敷设机具应与所敷设电缆匹配,并应检査、调试正常。
(8) 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牵引推送方式、速度、侧压力和最大牵引强度等防止机械力损伤电缆的措施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对侧压力无要求时,其不应大于3kN/m。侧压力和牵引力可参考《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2016)附录A的公式计算。
(9)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 电缆在敷设前,应对电缆及附件做以下检查:
(1) 电缆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额定电压、型号规格和长度应相同。
(2)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对电缆的外观和密封状况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埋地电缆与水下电缆应试验并合格。外护套有导电层的电缆,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应合格。
(3) 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4) 应通过敷设前的计算和路径实测安排电缆敷设和减少电缆接头,且中间接头位置不得设置在倾斜处、转弯处、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或通道狭窄处。